近日,荣浩集团公司被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荣浩集团公司始终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推动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抓手和载体,把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同等目标,把企业发展进步与员工素质提高有机结合,把义利兼顾、以义为先作为重要责任和不懈追求;扎扎实实开展“风尚引领”、“三创三先” 活动;开办道德讲堂,广泛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竞赛活动;开展勤俭节约、文明餐桌教育;着力营造向善向好、积极上进氛围,通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不仅加强了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而且进一步提高了集团公司的综合素质,为集团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荣浩集团将以获得市文明单位为新的起点,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