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江苏公布第二批涉燃气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施工破坏类)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 开展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宿迁:拧紧燃气“安全阀”,温暖过冬天

迎寒而上!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湖南公司全力保供气暖三湘

人民网:加强能源供应能力 多方协力打出保供“组合拳”

夜间巡检不停歇,武汉市燃气集团多措并举应对低温挑战

江苏省宿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用气安全典型案例

【安全提示】燃气安全科普

警惕 ! 江西宜春一地连发2起装修敲墙砸断燃气管道引发燃气泄漏事件

开放式厨房为何不能通燃气?怎样的厨房门,才符合通气标准?

江苏公布第二批涉燃气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施工破坏类)

       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梳理公布了第二批涉燃气执法典型案例涉及燃气安全管理链条上多个环节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案例1:对擅自毁损燃气设施的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毁损燃气设施

【基本案情】

       行政机关:无锡市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相对人: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行政相对人擅自毁损燃气设施。

       经查,2023年9月24日,行政相对人在梁溪区惠龙新村283号西南侧从事园艺施工活动,因栽种树木擅自使用挖掘机开挖地面,导致地下燃气管道被破坏,未造成人员伤亡。行政机关于2023年9月24日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开展执法调查。

【查处理由及结果】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责令该行政相对人停止破坏行为,承担管道修复费用,协助燃气公司开展抢修工作,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25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

案例2: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的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未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基本案情】

       行政机关: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相对人: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由:2023年7月26日,行政机关接到《关于燃气管道遭热力管道施工破坏的情况报告》,反映行政相对人施工的宿迁电厂纺织路至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供热管道扩建延伸PC工程2标段,在敷设热力管道时,未与燃气经营者制定燃气管道保护方案,并未按要求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查处理由及结果】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与燃气经营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涉嫌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行为予以立案,并开展了执法调查。通过对燃气经营者和行政相对人进行调查询问,确认行政相对人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且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对上述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 开展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安委办〔2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组织做好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发表理论文章、评论言论、实践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阐释,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为契机,扎实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和指导帮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培育全社会安全文化,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微课堂、主题辩论赛、参观见学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读书活动,办好“全民安全公开课”等,切实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二、组织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系列行动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宣传,积极开展应知应会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采取专家解读、骨干宣讲等方式,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地区要组织开展“应急有我 安全同行”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报道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典型经验做法。用好“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开设“隐患曝光台”专栏,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推出深度曝光报道。

       (二)开展“隐患辨识科普行动”。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群众身边常见的安全隐患,集中开展“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安全隐患随手拍”新媒体作品征集、测测你的“安全力”应急科普趣学、“查找身边隐患,分享安全笔记”小红书安全训练营、“安全隐患我查找”网络知识答题等活动,创作短视频、微短剧、互动海报、动漫游戏等科普作品,在报、网、端、微和户外电子屏、展览展台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

       (三)开展“消除隐患演练行动”。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群众身边潜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形成风险清单、建立隐患地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针对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保安员、物业服务企业员工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以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处置初起火灾为基本内容的消防专业培训。安全生产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指导企业、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等为重点的数字推演、实战模拟和综合演练,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三、认真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组织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精心策划“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成果的展览展示,大力宣传应急管理系统高质量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创新举措与显著成效。组织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下基层、进一线活动,积极推广机器人、无人机、智能探测设备及人工智能等技术装备,以科技力量赋能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提升排查效率与精准度。发动安全领域专家和“时代楷模”“最美应急管理工作者”等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公众人物集中开展安全宣讲,邀请应急科普讲解员、志愿者为群众讲解各类安全隐患的成因、辨识方法和处置措施,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抓实安全宣传“五进”

       围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把安全知识普及到企业车间、田间地头、校园课堂、千家万户,让安全宣传深入基层、热在群众。重点组织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集中培训;鼓励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新技术、新设备、新系统的研发创新应用,推进人工智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等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普及;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发动乡村干部、网格员、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灾害信息员向农村居民普及农业机械、有限空间、自建房、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关爱行动。加强社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将安全元素充分融入公园、广场、文化长廊等,鼓励公众查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老旧电路“带病工作”、违规动火等身边安全隐患,争做安全“吹哨人”。指导学校开展宿舍、实验室、食堂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大起底”活动和防溺水、消防等安全教育。号召家庭开展居家安全自查,学习高层建筑火灾逃生、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请分别于5月15日前将1名联络员信息、7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李赛、胡兰雨,010-64463009(带传真)、010-64463880;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李大武,010-83933452;电子邮箱:anquanyue@qq.com。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

                                                                                                                                                                                                                                                                  2025年4月22日


宿迁:拧紧燃气“安全阀”,温暖过冬天

       燃气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能源,尤其进入冬季,居民室内用气进入高峰季,同时也是燃气安全事故的高发期。近年来,全国多地燃气事故多发频发,尤其是瓶装液化石油气风险隐患点多面广引发广泛担忧,如何才能安全使用燃气?市民对家庭燃气设备重视程度如何?近日,记者进行探访。

加大宣传,让燃气安全进万家

    “燃气用起来很方便,但在使用时一定要多加注意……”12月16日,在位于市区幸福路的一家餐饮店,宿城区项里街道南关社区的工作人员向餐饮店的店主介绍燃气使用不当的危害性,并发放燃气安全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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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我们联合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深入辖区的餐饮店,重点检查燃气管道是否存在老化、泄漏现象,燃气灶具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等,同时向餐饮店负责人和员工发放燃气安全宣传资料,提醒他们严格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并定期对燃气设备进行检查。此外,我们还前往辖区各小区,为居民科普燃气安全知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南关社区工作人员陈良军介绍,南关社区会定期举办“燃气安全进小区”“燃气安全进商场”等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燃气安全教育普及,增强全民燃气安全意识,市住建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带回家”系列活动,提升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和事故应变能力;持续巩固“燃气安全‘迁’叮万嘱”宣传品牌,通过线上及线下等形式进行宣传,让燃气安全知识入脑入心。今年以来,共发放燃气安全宣传单20余万份,解答各类燃气咨询问题2万余条,受益群众近150万人次。

源头监管,强化产品质量安全

      近期,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批用气安全典型案例。在“泗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泗洪县某五金门市销售无自动熄火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案”中,泗洪县某五金门市销售了无自动熄火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经查,当事人在其销售的燃气灶具中有2台猛火灶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货值金额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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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2台无自动熄火装置的猛火灶、罚款180元的行政处罚。

       燃气灶具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其质量关乎千家万户的人身财产安全。近年来,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燃气“灶管阀”(家用燃气灶具、连接用软管、减压阀)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群众燃气灶具使用安全。

       今年以来,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80批次燃气“灶管阀”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在摸底排查和监督抽检的基础上,以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地段,对“灶管阀”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对30家销售不合格“灶管阀”产品行为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履职,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筑牢燃气灶具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专项整治,拧紧燃气“安全阀”

       燃气安全责任重大,事关千家万户。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燃气安全教育普及,增强全民燃气安全意识,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为千家万户拧紧“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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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市住建部门通过聘请相关专家对全市燃气企业的场站、燃气管道及液化气充装、储存、配送等环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累计检查燃气企业10家、燃气场站16座、餐饮集中区4个、小区4个、市政燃气管道2条。

       今年,我市深入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累计摸排燃气场站25座、市政燃气管道2937.6公里,完成改造燃气管道28公里、场站设施3座、用户设施3.6万户。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市区5家管道燃气企业首轮安全综合评价,并邀请省内专家开展两轮全市液化气场站全覆盖安全检查。

       此外,我市还通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培训98次,完成11515名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任务;定期组织开展燃气行业“三类人员”培训考核,目前,已累计组织全市732名从业人员参与培训考核;举办宿迁市第二届“安燃宿迁杯”燃气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练、以赛促学,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水平。

进入冬季,使用燃气要注意这些细节

       冬季是一氧化碳中毒高发期,一些看似平常的行为,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能造成一氧化碳中毒。市民在使用燃气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发现燃气泄漏怎么办?对此,记者联系到了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宣传员张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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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家庭供热、做饭都要用到燃气,一旦燃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将会给群众的生命及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避免危险,建议大家主动学习正确的燃气使用知识和方法。在选购燃气灶具时,大家一定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并在使用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对燃气安全知识做到心中有数。需要注意的是,长时间使用燃气一定要记得通风换气,使用燃气后,务必同时关闭燃气灶具开关和燃气管道阀门。冬季尤其要留心燃气灶具连接胶管的安全状况。由于冷热交替,胶管可能会加剧老化,容易开裂、破损。日常生活中,要经常检查胶管连接处是否用卡子固定及胶管是否老化、开裂。”张贝贝说,大家在使用燃气时,要谨防一氧化碳中毒,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那么,如果有市民在家中发现燃气泄漏该如何处理?张贝贝表示,发现燃气泄漏,要立即关闭燃气的阀门,并打开门窗通风,并尽快撤离现场,及时通知燃气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注意不要打开或关闭室内的任何电器,不要在燃气泄漏现场拨打或接听电话,最好走到户外安全的地方,再打电话求助。


迎寒而上!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湖南公司全力保供气暖三湘

红网时刻新闻12月30日讯(通讯员 严江锋 何孜)随着今冬寒潮来临,气温持续走低,天然气需求量大幅增加,湖南地区已进入冬季保供的关键时期。

       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湖南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公司”)全力做好冬季保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12月26日,天然气日供应量超1600万立方米,目前已连续10日达到今年入冬以来日用气量高位,安全生产平稳受控,供气安全稳定。

       能源是工业的粮食、国民经济的命脉。作为中国石油在湖南省天然气供应的主力军,湖南公司全面压实保供责任,当好能源保供“顶梁柱”,深入推进“气化湖南工程”建设,持续加大中国石油在湘天然气资源投放。天然气入湘以来,已累计向湖南省供应天然气超425亿方,近10年资源投放量年均增速10%,为保障能源安全、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作出了突出贡献,现已成为湖南区域最主要的天然气供应商和服务商。

       为全面提升今冬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能力,湖南公司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冬季保供工作,系统总结历年冬季保供工作经验,全面统筹组织保障、资源调配、安全管理、用户服务等方面工作,推动保供方案扎实有效落地,全力以赴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实施

       湖南公司未雨绸缪,提前抓早,超前研判今冬天然气供需形势,成立保供应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应对措施,印发保供方案,细化应急措施,完善沟通对接机制,精准把握供需关系,保障保供方案举措落实落地。

       同时,不断强化与地方政府、用户的沟通协调,检验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协调、联动能力。组织所属各单位按照冬季保供方案,积极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提升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抗牢保供责任,践行央企担当

       湖南公司坚决扛起能源保供责任,积极践行使命担当,严格落实各项保供措施,强化全省气温检测与供需形势分析研判,积极应对大风、寒潮天气等风险挑战,全力做好突发险情应对处置。

       针对节假日、特殊时段、极端天气等情况及时发布销售预警,有序释放调峰能力,有效确保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时段平稳供气,实现“保畅”与“保供”的有序切换,保证供应高峰时段“顶得上、靠得住”,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发挥天然气企业“稳定器、压舱石”的作用,保障企业用能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筑牢安全防线,夯实安全基础

       湖南公司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就是安全保供”的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真落实迎峰度冬各项安全措施,通过安全例会等对保供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分级负责。调度中心严密监控各场站及管道关键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强化场站巡检和值班值守。定期对场站、阀室、管道及关键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检查、维护保养电气设备、各类阀门以及计量调压过滤、锅炉换热、冷却循环水系统等,严抓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确保各环节设备关键时候顶得住。完善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状况第一时间响应。

       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隐患治理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运行平稳。

用心服务用户,守护民生温度

       湖南公司在保障天然气供应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排查热线电话线路,保证24小时热线随时为用户解答咨询、处理问题。第一时间收集用户反映的供气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跟进、积极协调,有效帮助用户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让用户感受到湖南公司的专业与高效。

       通过深入社区、设置现场咨询台、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向广大用户推广普及天然气知识,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让居民群众身暖心更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全力做好冬季保供各项工作,用心守好民生用能底线。

       湖南公司将坚决抗牢保供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当好能源领域的忠诚卫士,以更有力的行动和举措,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助推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点靓三湘人民美好新生活作出积极贡献。


人民网:加强能源供应能力 多方协力打出保供“组合拳”

       随着冬季来临,全国多地气温降低,能源保供工作刻不容缓,多方协同发力共同合作,进一步打好政策“组合拳”,守护居民温暖过冬。

       近期,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专题会,相关负责人强调,要加大煤炭开采和电煤、天然气采购力度,做好新增装机并网,积极引导用户削峰填谷,确保迎峰度冬保供安全。要加快电力、油气和管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持续提升保供硬实力。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1.9亿千瓦,同比增长14.5%。全国煤炭生产持续保持稳定,油气增储上产取得明显成效。

    “天然气资源准备较为充足,调峰储气能力较去年增加了80亿立方米,储气库已提前完成注气任务。预计供暖季期间能源供需总体平衡,能源供应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煤炭作为能源保供的主体,发挥着“压舱石”的支撑作用。在山西省,一家煤矿通过超前布局采掘衔接,重点加强搬家倒面期间的生产协调,全力保障高产高效,每日的原煤产量可稳定在3万吨左右;内蒙古中西部铁路11月份开始日均发运煤炭50.2万吨,铁路方面与相关部门、煤炭生产企业和电厂建立了保供联动工作机制,对存煤不足14天的电厂优先安排运能,保障电煤供应稳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张宏介绍,北方地区进入供暖季以来,各主要产煤省份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下,10月份日均产量达到1328万吨,为今冬明春煤炭保供工作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油气行业也纷纷加大增产保供力度,备战迎峰度冬。大港作为华北地区工作气量最大的区域性调控气源,大港油田储气库群现有11座地下储气库,地下采出的天然气2小时即可到达北京及周边地区,冬季日采气量占北京地区用气高峰量的近五分之一;中国石油长庆油田2万余口气井开足马力生产,天然气日均产量保持在1.3亿立方米,为寒冬备战。

     “要持续提升顶峰保供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暖季期间电厂存煤保持在合理水平。要发挥好储气库、液化天然气(LNG)储罐等调峰资源以及“全国一张网”作用。强化区域互济和能源品种联动,加强跨省跨区电力调度,做好储能精细化调用。

       清洁能源作为“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对象,也在能源保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石化全面启动今冬地热供暖,超1000座换热站陆续投入运行,可为北京、天津、陕西等全国11个省(直辖市)70余个市(县、区)的超110万户居民提供清洁供暖,累计供暖能力超1.1亿平方米,同比增加16%,年减排二氧化碳约590万吨;华北油田通过自主研发“地热资源精细评价技术”等核心关键技术,每年节约标煤约2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60万吨,有效保障了地下水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全国多地正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行动。此前印发的《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有条件地区生物天然气进入管网,因地制宜推进乡镇集中供热,优先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供暖,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推动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改造升级,建设乡村能源站,提高农村能源公共服务能力。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推动数字技术和能源技术深度融合,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暴雪、冻雨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夜间巡检不停歇,武汉市燃气集团多措并举应对低温挑战

      随着武汉市气温逐渐降低,市民们对燃气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对此,武汉市燃气集团迅速响应,启动了全面的保供方案,为市民们温暖过冬提供坚实的保障。

12月9日晚8时,承担着近40万用户燃气供应的三金谭调压站,迎来了今年降温的首轮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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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网运行工杜洪涛紧盯着压力表说道:“针对此轮降温,每半小时我们就会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他手持检漏器和巡检平板,穿梭于设备之间,一旦发现偏流、超流等异常情况,便迅速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确保每一台设备稳定运行。在武汉三镇各个高压场站,如这般紧张而有序的工作状态已是常态。

    “尽管我们已经顺利完成了两轮设备检查工作,但考虑到本周气温将持续下降,9日、10日晚上预计将迎来今年冬季的首个用气高峰。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适时调整夜间巡查的频率,做好充分应对。”武汉市燃气集团高压输配运营中心负责人介绍道。

       今年冬季,武汉市燃气集团积极调配多方资源,依托智能化气量预测系统实现了气源的精准调度,确保燃气供应稳定。96511服务热线24小时在线,抢修队伍全天候待命,上千名工作人员随时应对各类供气问题,全力以赴保障用户温暖舒适度冬。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冬季为用气高峰期,安全用气至关重要。日常生活中应避免门窗长时间紧闭,尤其是厨房区域,务必保持良好通风,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隐患。此外,在使用采暖设备时,若需外出,请牢记将设备调至低温运行状态,既节能又安全。


江苏省宿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用气安全典型案例

       2024年,宿迁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诈”两个主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网络舆情关注的问题,开展针对性集中执法行动,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现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对外发布。

       2023年12月18日,沭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沭阳县某液化气供应站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自2023年9月14日起,在部分气瓶的充装活动中存在无充装前检查和充装后复检记录、有充装前检查无充装后复检记录等情况,未按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沭阳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被处罚后进行了问题整改,按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落实特种设备充装单位主体责任。

       2024年3月21日,泗阳县市场监管局接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中餐燃气炒菜灶)”经检验不合格。经查,2022年10月,当事人从网上购进上述燃气灶具,货值金额共计7400元,获利90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泗阳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00元、罚款74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销售台账,确保所销售产品合格。

       泗洪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泗洪县某五金门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无自动熄火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经查,当事人在其经营的燃气灶具中有2台猛火灶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货值金额9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泗洪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2台无自动熄火装置的猛火灶、罚款18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停止销售无自动熄火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行为。

       宿豫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宿豫区某卫浴用具店经营的灶具及配件不符合国家强制安全标准。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安全标准灶具、软管等产品,货值金额2038元,违法所得9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宿豫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款2410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燃气安全科普

       10月9日,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发布《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2024年·上半年报告)》。

       根据披露,2024年上半年,收集到的全国(不含港澳台)燃气事故数量共计181起。在181起燃气事故中,导致人员死亡的事故13起、人员受伤的事故55起,共造成27人死亡、158人受伤。

       2024年上半年燃气事故数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2023年上半年分别下降38.44%、52.64%、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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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按照气源种类,将燃气事故划分为天然气事故和液化石油气事故。2024年上半年天然气事故85起(其中用户事故21起,管网事故64起),同比2023年上半年减少33起,下降27.97%。

       液化石油气事故96起(用户事故95起,厂站事故1起),同比2023年上半年减少60起,下降38.46%。

       在上半年的用户事故中,因软管问题(软管脱落、老化破损和动物咬噬)引发的事故共23起(同比2023年上半年的13起有较大幅度上升),其中,天然气4起、液化石油气19起,是燃气用户事故的主要原因。

如何判断燃气是否泄漏?

七字口诀——“望闻问切,通通通”

1、望——查气表

       关闭家里的燃气具,在不用气的情况下,如果气表的末位红框内数字走动,则可判断为燃气有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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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闻——闻气味

       如果厨房或家里无缘无故有类似臭鸡蛋的味道,一定要注意了,可能是有燃气泄漏。如果家里装了燃气泄漏报警器,还可以利用报警器判断是否有燃气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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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问——勤询问 

       每次出门必自问:“燃气阀关了没?”家人要经常互相提醒,使用燃气时不能离人,做完饭或离开厨房时别忘记关掉燃气灶开关、燃气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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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切——涂肥皂水 

       可以在怀疑有漏气的地方(胶管、接口处、管道、旋塞阀等)抹点肥皂水或者洗涤剂水,如果出现小气泡并不断增多,则表明该部分发生了漏气。

       此外,应经常检查燃气胶管是否有老化、松动现象,发现异常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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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通通 

       在燃气使用过程中,要始终做到“三个通”。●通——燃气使用时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通——发现燃气泄漏后,要立即捂住口鼻、切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通——发现燃气泄漏后,要尽快撤离现场,并及时通知燃气公司和物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要拨打119报警,不要在燃气泄漏现场拨打接听电话,不要开、关任何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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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 ! 江西宜春一地连发2起装修敲墙砸断燃气管道引发燃气泄漏事件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两个小区接连发生因装修打墙野蛮施工导致砸断天然气入户管,引发燃气泄漏的安全事件,引起了小区居民的担忧和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小区业主正在进行新房装修。装修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房屋结构不熟悉且未对已安装好的燃气管道进行必要的保护,在打墙作业时墙体断砖砸断天然气入户管道。瞬间,刺鼻的燃气味道在房间内弥漫开来,情况十分危急。业主发现后,立即拨打了燃气公司的抢修电话,并通知了小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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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在同一时间,另一个小区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该户业主为了扩大室内空间,对房屋格局进行了改造,在打墙时也将天然气户内管道砸断,发生燃气大量泄漏。小区居民很快就闻到了异常的气味,并迅速向物业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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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公司接到报警后,迅速启动了应急响应机制,派出专业的抢修队伍赶赴现场。抢修人员到达后,立即关闭了相应的燃气阀门,并对泄漏现场进行了紧急处理,后经过数小时的抢修,恢复了该单元其他业主的正常供气。

       此次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许多居民表示,燃气泄漏事件让他们感到非常恐慌,担心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同时,这也给其他正在进行装修的业主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在装修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燃气管道等设施的保护、安全和文明施工。

       当地相关部门对这两起事件高度重视,已责令燃气公司对全县的燃气管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同时,也对涉事的装修公司和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对违反该规定的, 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尤其是涉及拆移燃气管道或在燃气管道附近施工时,一定要事先通知燃气公司人员,协商保护方案,不得野蛮施工,否则酿成大祸,追悔莫及。

开放式厨房为何不能通燃气?怎样的厨房门,才符合通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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