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安全监督局相关规定,由九华山安监局、青阳安监局、九华山建设环保处、庙前镇政府、池州市宏泰技术事务有限公司、九华山公司以及相关单位领导和专家组组成的评审组对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天然气输配工程进行了安全评审。

参加该项目评审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先后听取了建设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的情况汇报,并经过认真讨论及现场勘察后联合审议认为,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天然气输配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格式、内容符合基本条件和要求,原则通过“三同时”验收评审,建议报告完善后经专家确认上报安监部门备案。